西里爾字母的姓名轉寫:一個字母不同就可能被當成兩個人
這一篇只講一件事,但這件事害過很多人: 俄文與烏克蘭文的姓名轉寫成拉丁字母,沒有唯一標準。
問題長什麼樣
同一個名字,可能出現這些寫法:
- Ю → Yu / Iu / Ju
- Я → Ya / Ia / Ja
- Є(烏克蘭文)→ Ye / Ie
- Г / Ґ → H / G / Gh
- ий 字尾 → y / iy / yi
每一種都可能是某個時期、某個機關的正式規則。 問題不在哪一種「對」, 而在你手上的文件用了幾種。
為什麼會不一致
一、規則改過
烏克蘭與俄羅斯都調整過官方的轉寫規則。 早年核發的文件用舊規則,近年的用新規則, 同一個人的護照與出生證明就可能不一樣。
二、機關不同
護照由一個系統核發,民事登記文件由另一個系統核發, 兩邊的作業慣例不見得一致。
三、翻譯人員自行判斷
這是最容易避免、也最常發生的一種。 翻譯社拿到俄文原件,按自己習慣的規則轉寫, 沒有去對照護照上已經有的寫法。
台灣這邊會怎麼認定
戶政與移民署核對的是文件上的字串是否一致。 承辦人員沒有義務、也沒有依據去判斷 「Iuliia 和 Yuliia 是同一個人」。
所以一個字母的差異, 在程序上就是兩份指向不同人的文件,退件。
三個處理原則
一、以護照為準,全部照抄
護照是身分的主文件,也是最後每一關都會核對的那一份。 所有文件與翻譯的姓名,一律照抄護照上的拼法, 不要讓任何人自行決定。
委託翻譯時,把護照影本一起給對方, 並明確寫下「姓名請完全照護照拼寫,不要自行轉寫」。
二、先盤點,再開始辦
在跑認證之前,把手上所有文件的姓名欄位並排列出來對一次: 護照、出生證明、婚姻狀況證明、無犯罪紀錄證明。
不一致的地方要在認證開始之前處理掉。 認證跑完才發現,就是整條鏈重來。
三、真的不一致時,準備同一人證明
如果既有文件上的拼法確實不同,而那份文件無法重辦, 不要自己在翻譯本上「修正」——那會讓譯本與原件對不起來。
正確方向是向核發機關申請 載明兩種拼寫為同一人的證明, 或依受理機關指示的方式處理。
中文姓名也要一起想
配偶取得居留身分後會有中文姓名。 那個名字一旦登記,後續所有文件都會用它, 要改會牽動很多東西。
所以取中文名字時值得多花一點時間, 不要在辦手續的當下隨口決定。
姓名轉寫的規則與更正程序依各國與各機關規定辦理, 實際處理方式請向核發機關、我國駐外館處及戶政事務所確認。